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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村一号院2号楼部分设施修缮改造项目公开优选公告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时间:2023-07-21


根据中心整体建设需要,现组织开展百胜村一号院2号楼部分设施修缮改造项目竞争性优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施工总承包3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方式

(一)编制修缮改造保障方案

申请单位应当按工程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编制修缮改造保障方案,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封面、报价单(附件2)和骑缝处加盖公章,一式6份并密封。

(二)递交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于2023年7月28日17:00前按要求递交申报材料纸介质和电子版,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递交的恕不接收。京内单位需直接递交至我中心,京外单位可邮寄,地址: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邮编100048,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68412417。当面递交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申报材料纸质版需在密封外包装注明“装修改造+申请单位”。申报材料盖章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1979998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装修改造+申请单位”。邮件截止时间以发件时间为准。

三、评审

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择优评审,从单位资质、保障方案、报价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中选单位,不安排现场答辩。

四、结果公告

评审结束后,优选结果将在我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要求视为无效。

(二)经优选确定的单位,后续签订的合同必须同时包含修缮改造工程保障方案承诺的所有内容。

(三)经优选确定的单位,与后续合同签订单位和收款单位应当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附件:1-采购竞争性优选评分表.docx

                     2-报价单.docx

                     3-廉洁合作承诺书(潜在供应商).docx

                    4-采购项目竞争性优选需求表.docx